“镶嵌黄金龙椅项目”骗走听障人士的千万巨款,退回来了……
诈骗团伙“老大”声称自己只诈骗了“老二”,不对老二骗的人负责;“老二”声称自己只是个被害人......近日,一起以“镶嵌黄金龙椅项目”为诱饵的团伙诈骗听障人士案件,完成了对被害人上千万元的退赃。这起案件中有着怎样的法律关系谜题?巨额赃款如何实现清退?一起跟着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重回案件办理现场,抽丝剥茧、条分缕析……
他是被害人,
还是共犯?
到案后,王某很快交代了诈骗赵某的事实。2014年,王某以贩狗为生,没赚到什么钱,便萌生“从相识的赵某那儿骗点钱花”的想法。他随口胡诌了“镶嵌黄金龙椅项目”,承诺赵某项目落成后有10倍的分红。赵某就在不同地区的听障人士圈子里宣传,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,不断拉人投资。
赵某却在接连的询问中表示自己是“被害人”,“我急着想把大家的钱拿回来才又去给他筹钱!”在第三次审讯时,赵某解释,深信王某会连本带利还给投资人。
看似是个“被害人”的赵某真的对诈骗事实不知情吗?
检察官从本案的另一位犯罪嫌疑人张某的供述中找到了蛛丝马迹。张某也是一位听障人士,2014年8月投资了项目后始终拿不到约定好的收益和本钱。联系身边其他人的相同遭遇,此时的张某已经意识到这或许是个骗局。2015年,赵某向张某承诺会给他好处费,让他帮忙拉人投资。没有生活来源的张某遂加入了赵某。当张某说起这个项目就是骗人的,赵某的反应含含糊糊,转头继续对被害人编造项目的进展,让被害人“最后投资一点就行了”。张某还注意到,赵某“上家”是王某,行骗前俩人会使用一个黑色手机进行联系。
“我确实通过手机短信和赵某联系,很少用微信视频。”张某的一番话在王某这边也得到了证实。据王某交代,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就会跟赵某发信息说没钱、要用钱,赵某也不会多问,甚至从来都没有问过项目情况,就拿着他说的“镶嵌黄金龙椅项目”,吹嘘瞎编拉人投钱。“赵某应该也知道是骗人的。”王某在供述中提到,“我从来没给过他分红,每次他要钱的时候我都会搪塞过去。”这些情况也在赵某和王某的短信记录上予以证实。
被中途抽走的,
他要不要负责?
办案检察官黄晶坦言,本案涉案人员多、资金流水复杂,在犯罪金额认定上确有不少困难,他们只能沿着张某顺藤摸瓜、逐一突破。
张某供述,从2015年起,他将银行卡借给赵某用于被害人打钱、转账给王某。通过银行流水可以证明,从2015年8月起,大笔资金从被害人账户转入张某账户后,小部分转到赵某账户,大部分转到王某账户。
赵某从中获利多少?带着这一疑问,办案检察官再次核对转账记录。正如前文提到的,赵某会将被害人转给他的投资金抽取部分后,再转至王某账户,但因被害人多、资金来往复杂、其挥霍无度,他也记不清楚自己诈骗了多少、抽成了多少。王某更是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表示,自己“只骗了”赵某,并不应对其他自己不清楚的部分负责。
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
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,办案检察官梳理出在案的被害人全部损失为1150万元。那么“老大”王某需要对“老二”赵某等人的全部诈骗金额负责吗?
“根据司法审计,王某账户无其他资金来源,主要的收入为赵某等人转入的钱,且王某与赵某等人无其它经济往来,足以认定为违法所得。”黄晶表示,王某作为最上级,收取大部分诈骗所得,应对整个诈骗团伙的犯罪行为负责。对于被团伙其他成员抽走的部分数额是否清楚,并不影响金额的认定,应按查实的被害人全部损失定王某、赵某的诈骗金额。
“我买彩票中了1800万,税后1450万,我愿意把这钱拿出来还给受害人。”在法庭庭审中,王某表示愿意把用赃款买彩票中奖的钱全部用来退赃。基于王某的认罪认罚和主动退赃,黄晶当庭调整了量刑建议,法院审理并采纳,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60万元;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、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、有期徒刑十年,各并处罚金;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。3名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。
据悉,龙游县警方会同检察院、法院于近日举办了退赃大会,将受害听障人士被骗款项全额退回。
供稿:龙游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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